宜兴人才扶持政策
一、地区简介
宜兴位于太湖西岸,常年气候温和湿润,全市总面积1996.6平方公里,户籍总人口107.97万。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32.2亿元,人均GDP达14.6万元,工业总产值突破4000亿元,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十,科技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县级市第七,人才综合竞争力位居江苏省县级市第六,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位居无锡各板块第一。
文脉厚重、人才辈出。宜兴具有近万年开发史、七千多年制陶史、两千多年建城史,紫砂陶制作技艺“冠绝一世、独步千秋”,先后走出32名两院院士、百名校长、万名教授,是盛名远扬的“院士之家”“校长摇篮”。
区位优越,交通便利。宜兴地处长三角几何中心、宁杭生态经济带中心节点,公路、铁路、航空和水路运输方便快捷。高铁连接南京、杭州均为半小时;周边2小时经济圈内有5个国际机场;四级航道芜申运河(安徽芜湖-上海)贯穿全境。
经济繁荣、产业发达。宜兴是中国乡镇工业的发祥地之一,集聚了超过12万家市场主体,宜兴拥有3个国家级园区、1个省级园区,以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为先导,以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为主体,以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逐步形成。
山清水秀、生态宜居。宜兴境内“山在城中、城在水中、人在园中”,拥有1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、8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,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、国家生态市、全国文明城市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。
开放包容、惜才爱才。宜兴深入推进“人才引领、创新驱动”两大战略,出台“陶都英才”新政21条、“创新驱动”30条、科技创新“新6条”等扶持政策,引进各类人才37.2万人,其中,高层次人才1.21万人、海归留学人才1336人;引育诺贝尔奖获得者2人、外国院士11人;入选江苏省创新创业团队9个、人才66人、博士81人。围绕打造具有持久吸引力的人才生态,打造了人才“一站式”服务中心和“一网通”线上服务平台,大力推进人才安居工程,建设人才公寓,为人才发放“陶都英才卡”,切实解决人才后顾之忧。在全省率先拍摄人才专题片《陶都英才》,开设晓君访谈“海归宜兴”“宜兴工匠”专栏,为人才充分展示风采、加快融入宜兴搭台助力。
近年来,宜兴始终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和宜居宜业的环境,海纳四方人才,特别是引进优秀的大学生。
二、就业扶持政策
大力引进国内外青年人才,建立成长全周期保障机制,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,每年引进8000名大学生在宜创业就业。
实习补贴
全日制普通高校、技师学院在校学生受邀在本市企业实习1个月以上的,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1500元,一次性食宿补贴600元。
按本市最低工资标椎的60%和每人每月150元给予企业实习补贴。
组织学生20人及以上,给予院校每人补贴1000元,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
大学生来宜实习见习,求职面试,每年可申请90天以内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。
落户补贴
毕业2年内首次来宜创业或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,及首次来本市企业就业的高技能人才档案户籍来宜,且缴纳社保,可享受一次性落户补贴。
毕业生 | 大专3000元 | 本科1万元 | 硕士1.5万元 | 博士2万元 |
技能人才 | 高级工5000元 | 技师1万元 | 高级技师2万元 |
安居补贴
来宜兴企业工作的毕业生、专技人才、技能人才且缴纳社保可享受3年住房补贴
大专4800元、本科7200元、硕士1.5万元、博士3万元
职高1万元、正高职2万元
高级工5万元、技师8万元、高级技师10万元
入选各级人才计划的最高可享受300万元
引进人才还可申请人才公寓
生活补贴
1.毕业2年内首次来宜创业或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,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宜缴纳社保
大专2000元、本科5000元、硕士1万元、博士6万元
2.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,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高技能人才
高级工3000元、技师1万元、高级技师1.5万元
3.连续享受3年全职在宜工作的博士后,且在宜缴纳社保
博士后15万元
入选“陶都英才计划”项目人才,项目实施期内,享受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的生活补贴,每人累计不超过25万元。
学费补贴
符合本市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(博士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)毕业2年内首次与本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,在宜缴纳社保,给予每人每年学费补贴
大专3000元、本科5000元、硕士6000元、博士1万元
连续享受3年
社保补贴
1、灵活就业的大学生可享受社保补贴
2、招用大学生的企业可享受1年的社保补贴
3、海外本科学历以上的人才,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贴、落户补贴、租购房补贴、生活补贴等各类补贴在同等标准基础上上浮50%
三、创业扶持政策
创业资金补贴
满足条件的创业大学生:
(1)3年内,经营场地年租金按年度据实予以补贴,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年
(2)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,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(3)3年内给予自行租赁创业场地的享受租金50%的补贴,总额不超过10万元。
创业项目补助
补助对象:申请年度前5年内在政府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奖。且已在本市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项目。
补助标准:
省级 | 国家级 | ||
一等奖 | 二等奖 | 三等奖 | 按省级项目1.5倍标准 |
20万元 | 15万元 | 10万元 |
注册登记所在镇、园区、街道提供1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场地,享受3年内免租金优惠。
创业贷款贴息
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大学生,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。
创业载体奖励
我市积极培育各类创业载体,帮助创业初期的大学生解决场地、技术、推广等方面的问题。
对国家级、省级创业基地,分别给予30万元、10万元的建设奖励
对认定为宜兴市农业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10万元补贴。